豫股动态 丨清水源两大股东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金额超3亿元

http://ddx.gubit.cn  2023-07-18 20:29  清水源(300437)公司分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 实习生邓万钰 武汉报道

7月17日,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30043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历时4年前高管非法侵占公司利益案已有一审判决结果,公司作为被害单位,涉案金额约达3.14亿元。

根据判决书,三名被告均被重罚,其中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合计被处罚金950万元,并向清水源及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合计退赔超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三名被告人中,有两名被告宋颖标、钟盛目前仍是该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分别持股比例为2.7%、1.88%,目前均处于冻结状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人身份就案件相关情况致电清水源,其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收到被告人上诉的通知。

然而,清水源的诉讼纠纷远不止这一件。该公司曾因业绩补偿纠纷将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告上法庭,一审判决清水源胜诉,并获得3.69亿元赔偿。但李万双、胡先保不服判决,当前该案正处于一审上诉阶段。

最高判处18年有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清水源创建于1995年,2015年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营水处理化学品销售。同生环境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2016年,清水源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钟盛、宋颖标持有的同生环境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同生环境成为清水源的全资子公司,钟盛任同生环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宋颖标任同生环境副董事长。

清水源称,2019年7月,公司在对同生环境开展日常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8月13日,清水源收到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送达的《移送起诉告知书》,济源市公安局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移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指控被告人宋颖标、钟盛、张永新,并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判决书》,判决宋颖标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判决钟盛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 400 万元;判决张永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追缴被告人宋颖标、钟盛因犯罪所得的3.14亿元,退赔清水源和同生环境。

事实上,这不是清水源与钟盛、宋颖标第一次对簿公堂。2019年8月,钟盛、宋颖标认为同生环境在二人三年任期均未届满的情况下,清水源召开股东会及董事大会解除二人职务并要求交还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等公司全部印鉴的决议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遂向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事引来深交所的问询,深交所要求清水源就同生环境上一届董事会的具体任职期限、同生环境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所履行的程序、改选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生环境章程的规定等问题进行说明。

清水源在回复中表示,钟盛、宋颖标的任职期限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18日;董事会改选已履行相关必要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

2019年8月30日,清水源再发公告称,钟盛、宋颖标已于2019年8月22日自愿申请撤回对同生环境的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年后的2020年9月3日,清水源与钟盛、宋颖标的关系再度引来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指出,有媒体报道清水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清于2016年4月与钟盛、宋颖标签订《价值保障协议》,约定对对价股份解除限售时市场价格低于保障价格的部分进行补足,相关协议未对外披露,要求清水源就此事进行说明。

清水源则表示,公司尚无法判断上述协议的真实性,王志清本人对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亦存疑。后来清水源又称,收购同生环境是清水源的公司行为,王志清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为钟盛、宋颖标取得的股份进行价格保障。

并购案再引纠纷

6月,清水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在对李万双、胡先保的业绩补偿款纠纷诉讼中一审胜诉,二人需要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约3.7 亿元。

2017年11月,清水源与李万双、胡先保及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清水源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中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旭建设)55%股权。

同日,清水源与李万双、胡先保签订《业绩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李万双、胡先保作为中旭建设原股东,承诺中旭建设利润补偿期间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9600 万元、11520 万元,如中旭建设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则李万双、胡先保需对清水源进行补偿。

2022年年报显示,李万双、胡先保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相关业绩补偿尚未履行完毕。

随后,清水源与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再签协议,约定李万双以2.66亿元回购清水源所持有的标的公司50%股权,并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

而李万双再次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回购价款,清水源遂就和李万双股权转让及回购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第一期、第二期回购价款纠纷已经收到终审判决,处于强制执行阶段,清水源累计收到第一期执行款1074万元;第三期回购价款一审判决李万双向清水源支付8646万元及利息。

由于李万双未能按照回购协议约定支付回购价款,清水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万双、胡先保继续履行业绩补偿款义务,则有了上述业绩补偿款纠纷判决,李万双、胡先保需向清水源支付业绩补偿款3.6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清水源曾在年报中披露,2022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公司转让中旭环境50%股权的过程中,李万双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公司在报告期对中旭环境丧失重大影响后,将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计入投资收益,影响利润总额为-1.38亿元。

年报显示,2022年度,清水源实现营业收入18.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18%;但营业利润为-0.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4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8.79%。

而该公司的业绩下滑趋势并未停止。2023年第一季度,清水源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下降4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17万元,同比下降90.42%。清水源则解释,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水处理药剂及衍生品销量、单价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作者:王雪 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