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季报信披不准确、有关事项未履行信披义务,清水源及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收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清水源12月26日公告,河南证监局向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清、财务总监王琳、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长廷出具警示函。
公司因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有关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清水源12月26日公告,河南证监局向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清、财务总监王琳、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长廷出具警示函。
公司因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有关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