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3-29 00:00  赢合科技(300457)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44,296,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382,711.3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锂电池自动化装备与服务以及电子烟业务。

  1、公司锂电池自动化装备广泛应用于锂电池生产的前中段主要工序。通过持续研发和创新,公司的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制片机、卷绕机、叠片机、组装线等系列核心设备的技术性能行业领先,已获得国内外一线客户的认可。

  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斯科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电子烟业务,公司电子烟业务主要以品牌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电子烟、烟弹、雾化器及其他电子烟配件等产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12月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与其全资子公司电气自动化集团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上海电气拟将其持有的184,426,829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3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8.57%)全部无偿划转至电气自动化集团。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024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无偿划转事项已经完成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资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电气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海电气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电气自动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4,426,8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3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28.57%)。公司控股股东由上海电气变更为电气自动化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4年7月3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3,916,285股后的总股本645,621,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27)。

  3、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9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的179,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3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的16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27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