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业绩补偿方3年多时间仍未进行股份补偿 迅游科技申请仲裁获支持
每经记者 范芊芊每经编辑 魏官红
12月14日,迅游科技(300467.SZ,股价16.96元,市值34.46亿元)公告称,近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仲裁委)就公司与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宇投资)之间的合同纠纷仲裁案作出的裁决书。
三方之间的纠纷要追溯到2017年。2017年,迅游科技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之吼)100%股权,标的作价27亿元。彼时,迅游科技还与包括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内的7名交易对手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相关协议,最终,狮之吼三年累计业绩未达业绩承诺,2017年至2019年,狮之吼三年累计完成承诺业绩的60.45%。
为此,2020年,迅游科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议案拟以1元总价回购包括天宇投资、天成投资在内7名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2700.2285万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后来,迅游科技还向天宇投资、天成投资发出告知函,要求其按照盈利预测补偿相关协议约定履行股份补偿及现金股利返还义务。但直至今年3月,上述2名补偿义务人仍未履行上述义务,为此,迅游科技向成都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
根据最新披露的裁决结果,其一是迅游科技向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分别支付回购款0.21元、0.06元后,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2024年2月1日前应分别向公司补偿其所持公司股份578.98万股、165.43万股。
若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公司可要求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承担替代性损失赔偿责任,应赔偿的损失为:相应补偿股份*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2024年2月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以39.55元每股为上限)。
其二是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应分别返还公司应补偿股份的现金分红20.26万元、5.79万元。
其三是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应分别向公司补偿保全费、保全保险费6.58万元、2.63万元。另外,天成投资、天宇投资还需承担部分仲裁费。
值得注意的是,迅游科技提到,截至12月14日,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因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后因本次仲裁被轮候冻结。“本次仲裁结果的执行时间和执行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需以仲裁执行结果为准。”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