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新东家”尚无实际经营,未来实控人曾提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韩迅
涨停!8月15日,新元科技(300472.SZ)以上涨20.04%报收6.17元,公司市值升至17亿元左右。
8月以来,新元科技的股价从4.67元上涨至6.17元,涨幅约32%,公司市值增长了逾4亿元。
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收盘,新元科技的主力资金净流入3930.28万元,净流入额创2022年9月20日以来新高。
当晚,新元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万向”)于2024年8月14日与与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控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3847.1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98%)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辉控股行使。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委托完成后,新辉控股将拥有新元科技的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吴贤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新辉控股不仅成立未满两年,且“无实际经营”,朱业胜等人为何愿意将一家上市公司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新辉控股行使呢?
扣非净利润连亏五年半
资料显示,新元科技的主要业务为数字智能装备及数据存储及运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输送配料装备、绿色环保装备、硅料循环利用智能装备、废旧轮胎热裂解资源化利用产品、5G 网络设备及存储及运算服务。
2015年6月上市之初,新元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就是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其中朱业胜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维斌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承法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彼时,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以及朱业胜控制的世纪万向合计持有新元科技29.89%股权。
2019年12月,新元科技的股东刘晓鹏、王展、贾丽娟、王际松、李国兵、张德强、于波、张继霞等拟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协议转让给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受让方——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联”),合计转让股份为1943.8540万股,转让总价款约为2.32亿元。
转让完成后,江西国联成为新元科技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31%,该笔股权于2020年1月16日完成过户。
2020年2月18日至19日,江西国联又增持了357.0280万股,占新元科技总股本的1.71%。截至2020年3月31日,江西国联持有新元科技的股数增至2300.882万股,持股比例为11.02%。
随着新元科技此后的再融资,江西国联的持股数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降至8.36%,还是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但是新元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依旧是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该三人以及世纪万向合计持有新元科技14.32%股权。
2024年8月14日,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将新元科技13.98%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辉控股行使。
至于此次委托的目的,新元科技8月15日晚的最新公告显示,系新辉控股“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的地位。上市公司根据发展规划,积极寻求与具有相关客户资源的优质投资者战略合作,新辉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认可上市公司多年在废旧轮胎热裂解资源化利用业务的开发经验,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以期利用自身在相关行业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与上市公司自有技术和项目积累的经验优势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发展。”
但是,新元科技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并不强,Wind数据显示,2015-2023年,新元科技的营业收入从2.14亿元增至2.4亿元,期间最高曾达到6.84亿元;归母净利润从0.25亿元变成亏损2.02亿元,期间2020至2023年是连续4年亏损。
新元科技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更为严重,2019年至2023年分别为-0.30亿元、-3.88亿元、-2.87亿元、-0.72亿元和-2.15亿元。
8月13日,新元科技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1亿元,同比上涨80.33%;归母净利润为-2853.7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847.88万元,继续亏损。
连续五年半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是否意味着新元科技的主营业务已经不具备盈利能力了呢?8月13日,就公司半年报亏损等问题,时代周报记者曾向新元科技证券部发去了采访邮件,但是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对方回复。
不仅仅是盈利能力的问题,新元科技的资产质量也令市场担忧。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元科技的资产负债率为62.48%,其中负债总额约9.40亿元;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分别为1.12、0.81、0.03,分别较2023年末下降了0.05、0.04、0.09,短期偿债压力明显加大。
“新东家”刚“提高”注册资本
那么,新辉控股和吴贤龙又是什么“来头”呢?
天眼查显示,新辉控股成立于2022年9月16日,至今尚不足两年,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是吴贤虎,公司股权结构是湖南韬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韬泊”)持股99%、吴贤龙持股1%,而湖南韬泊的股权结构是吴贤龙持股99%、李友兵持股1%。
新元科技2024年8月15日晚的公告称,新辉控股“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无对外投资。”
即使是3亿元的注册资本,也是一个多月前临时“提高”的。
天眼查显示,2022年9月16日成立之际,新辉控股的注册资本是1亿元,湖南韬泊认缴金额为0.99亿元、吴贤龙认缴金额为100万元;2024年5月27日,新辉控股的注册资本降至1000万元,湖南韬泊、吴贤龙的认缴金额分别降至990万元与10万元。
但是,不到一个月后,即2024年6月25日,新辉控股的注册资本突然又增至3亿元,湖南韬泊、吴贤龙的认缴金额又分别增至2.97亿元与300万元。
由此可见,吴贤龙是新辉控股及其控股股东湖南韬泊的实际控制人。但是,新辉控股的实缴资本究竟是多少,新元科技的公告里并没有披露。
未来实控人曾买卖新元科技股票
8月15日晚的公告显示,吴贤龙出生于1978年9月,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0年2月,担任北京空港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担任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担任百特商业集团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2021年6月至今,担任湖南韬泊监事。
有一点值得注意,吴贤龙曾于2024年5月30日至6月11日期间多次买入、卖出新元科技的股票。
但是,吴贤龙在公告中表示,自己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双方初步接洽之前,在初步接洽后即全部卖出,且并未取得任何收益。“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新元科技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为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新辉控股在公告中“承诺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1年内向上市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有偿借款(其中,在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1个月内通过有偿借款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支持),使用2亿元-5.7亿元通过不限于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参与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等方式增持新元科技股份。”
天眼查显示,新辉控股的控股股东湖南韬泊成立于2021年6月28日,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22-2023年,湖南韬泊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99.27万元、718.30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107.38万元、26.38万元;营业收入均为0,但是净利润分别为273.46万元、286.55万元。
新辉控股尚无实际经营,湖南韬泊的总资产不足800万元,能否给新元科技提供6000万元有偿借款呢?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新辉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的证券资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履行承诺的能力。”新元科技8月15日晚的公告中如是说。
据最新公告披露,2024年6月20日,新辉控股曾与新元科技签订 《借款合同》,向上市公司提供15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个月,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利率为6%/年。2024年7月20日到期后,新辉控股又与新元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延期至2024年8月23日。
2024年8月9日,新辉控股与新元科技再次签订《借款合同》,向上市公司提供3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 6%/年,款项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一月内汇入上市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一年6%的有偿借款利率是否公允,是否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尚是疑问。但该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还需提交新元科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告中,新辉控股表示,其最终目的是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24个月内拟通过不限于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参与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等方式增持新元科技股份达到或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