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8月22日晚间,华自科技(300490)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2024年1月30日,华自科技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区间为1200万元至2200万元。2024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区间修正为-1.8亿元至-2亿元。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约为亏损1.8亿元。公司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一款的规定。黄文宝作为公司董事长,佘朋鲋作为公司总经理,陈红飞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黄文宝、佘朋鲋、陈红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