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18日向*ST美尚(维权)下发关注函。公司被要求结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参考的具体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收入及净利润规模、合同资产相关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量方式等,说明有关参考案例是否具有可比性,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