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美尚收关注函:样板段项目与发电项目有何关联?
中新经纬2月7日电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2月7日,*ST美尚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下称《回函公告》)显示,公司判断不存在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对此,深交所表示关注,并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以下问题并作出进一步说明:
1.《回函公告》显示,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样板段(下称“样板段项目”)预计确认收入1011.04万元,其中建安收入652.75万元、光伏设备购置358.28万元。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显示,公司与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下称“发电项目”),项目中标价8284.50万元。《回函公告》显示,公司对光伏产品销售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有关产品发货指令由公司做出,供应商根据公司指令发货至施工现场。
(1)请公司说明截至目前发电项目的具体进展,样板段项目与发电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公司是否作为同一主体与业主方签署相关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2)请公司说明样板段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签署时间、金额、约定工期、采购施工内容及付款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工或者设备交付安装日期、配备的人员数量、施工进度等说明与公司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是否匹配、合理,是否与业主方及第三方监理等出具的履约进度是否一致。
(3)请说明公司光伏产品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成本情况,采用总额法确认的合规性,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和具体构成,截至目前公司回款情况。
2.《回函公告》显示,2023年下半年公司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称节能铁汉)签署多份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合计4753.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收入3354.56万元,回款金额112.77万元。
(1)请公司按合同补充说明获取节能铁汉业务订单的方式、过程,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方式获得,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请公司结合不同项目毛利率水平说明认定各项合同价格是否公允的判断过程及依据,并结合各项合同实际开工日期、配备的人员数量、施工进度等说明约定工期未半公司即能确认大部分收入的合理性,与公司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是否匹配、合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请公司结合2023年度业绩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对节能铁汉存在高度依赖、客户关系是否可持续,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股东、董监高,及前述主体中自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与节能铁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合作或者关系。
3.《回函公告》显示,公司生态产品、苗木及其他销售收入1778.72万元。请公司说明相关客户购买相关产品的使用用途、是否为产品终端用户,并核实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股东、董监高,及前述主体中自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与相关客户及终端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合作或者关系。
4.《回函公告》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未经审计期末余额64294.7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06.89万元;合同资产未经审计期末余额104663.9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未经审计期末余额191002.1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253.98万元。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回款和经营情况等。
(2)请公司详细说明本次会计估计重分类的具体标准,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大幅变动但减值准备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