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10 04:09  名家汇(30050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300506证券简称:名家汇公告编号:2023-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证券代码:300506证券简称:名家汇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因8月4日加开董事会而次序顺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9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宗玉、李太权、朱业朋、窦春雷、程治文及独立董事张博因在外地出差或其他公务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除个别募集资金账户因全资子公司涉诉被法院划扣款项未及时披露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划扣事宜,在获知该事项后积极协调解决,由于该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4月23日终止,如其有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故划款未对募投项目的运行产生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强化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监督,定期进行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查询,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动态掌握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划扣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300506证券简称:名家汇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9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杨伟坚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除个别募集资金账户因全资子公司涉诉被法院划扣款项未及时披露外,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密切关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完善并落实和加强内部控制,强化与子公司的沟通联络,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300506证券简称:名家汇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22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19.66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4,760,9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10元,扣除发行费用16,516,6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G1800242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7,922.36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4,378.5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81.6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31万元。

  2、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0,550,793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传兴、董卫国、林金涛、吕强、王赤平、于海恒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每股发行价格6.30元,普通股(A股)最终数量40,550,7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469,995.90元,扣除发行费用8,820,708.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649,287.6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518Z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939.7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097.6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32.64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40.99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因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其工商银行南山支行账户被司法划扣964,767.97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材料欠款。上述银行账户是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终止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后续如有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2023年度,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81.6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87,922.36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78.5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74.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8.31万元。

  ■

  2023年度,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32.64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0,939.70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097.6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7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740.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5月9日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14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21年10月25日,名家汇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保荐协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对于名家汇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资资金后续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

  2021年11月6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名匠智汇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1,308.30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即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246,649,287.68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因全资子公司涉诉被法院划扣964,767.97元用于支付日常经营材料欠款未及时披露外,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划扣事宜,在获知该事项后积极协调解决,由于该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4月23日终止,如其有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故划款未对募投项目的运行产生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强化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监督,定期进行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查询,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动态掌握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账户被法院划扣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表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