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周四)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周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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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饶依琳,联系电话:0755-2606724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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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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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2月27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9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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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之外,其他条款无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同意聘任张经时先生为终身名誉董事长,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张经时先生自2003年起在公司任职直至退休,为公司的初始发展、稳步成长和上市壮大倾注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在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公司和董事会对张经时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基于此,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经时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指导和帮助,更好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终身名誉董事长”是公司表达敬意和尊重的最高荣誉称号,其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权利,亦不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义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家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家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董事会秘书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操守,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周家槺先生的简历附后,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 20 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周家槺先生简历
男,出生于199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香港钜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法务经理、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于2022年4月入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法务总监,主持公司法务、合规及风险控制相关工作。
周家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并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外部引荐和竞争性谈判,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数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中兴华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中兴华所共承担115家上市公司的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备管理业等。
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东风,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等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2家证券类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高级经理,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本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份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年10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部分专项报告服务,年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2022年审计费用减少5万元。审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及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大华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并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外部引荐和竞争性谈判,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大华所以及中兴华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胡艳君、杨伟坚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太权及独立董事周到、蒋岩波、张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张经时先生过去多年为公司的创立和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为表敬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经时先生为终身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朱业朋先生于2023年8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符合监管规则要求,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家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税前月薪4万元,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8日(周四)15: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