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0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云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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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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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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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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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8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披露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德大机械100%股权以人民币1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市杨舍镇善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9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披露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如成功实施,将对公司合并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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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云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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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云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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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