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古鳌科技实控人陈崇军被刑拘 深交所连夜发函
中新经纬4月26日电 针对实际控制人被刑事拘留事项,深交所25日晚间向古鳌科技下发关注函。
深交所连夜发函
4月25日晚间,古鳌科技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刑事拘留的公告》称,收到陈崇军家属提供的青岛市公安局出具的青公(经)拘通字〔2024〕1005号《拘留通知书》,获悉陈崇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对此,深交所要求古鳌科技说明公司截至回函日就陈崇军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具体事项所掌握的信息,并说明是否涉及公司或公司相关董监高责任,如是,说明公司或相关董监高是否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充分评估并说明陈崇军被刑事拘留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投融资、债务偿还、定期报告披露等方面已产生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说明公司及陈崇军亲属所掌握的陈崇军个人债务以及所持股权质押冻结情况,包括个人债务金额、债务到期安排、质押股份数量、质押违约情况、冻结股份数量、是否涉及公司担保责任、是否存在其他股权受限情形等,并核实陈崇军是否存在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对外担保的情形。
此外,核实公司和陈崇军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时间以及对相关事项的具体知悉时点,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自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交易自查报告。
据古鳌科技2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陈崇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崇军的拘留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
陈崇军上月刚收警示函
3月12日盘后,古鳌科技公告,实际控制人陈崇军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陈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陈崇军作为古鳌科技实际控制人以及原董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22年11月20日,陈崇军持有古整科技38.26%的股份,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陈崇军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7815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并于2023年3月24日当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3月27日,陈崇军向质权人协议转让对其质押的证券21665308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为6.37%。陈崇军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变动幅度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陈崇军于2023年5月19日起不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1日和11日,因司法拍卖,导致其离职后半年内累计减持620万股,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陈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持股方面,截至4月10日,陈崇军共计持有古鳌科技股份7855.06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23.1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717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85.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9.75%;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9296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0.03%。
资料显示,古鳌科技成立于1996年,于2016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智慧金融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金融软件信息化产品和服务。
二级市场上,古鳌科技25日收跌3.58%报8.88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