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收重组问询函:要求说明是否存高价从交易对方购买资产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深交所6月3日下发关于对华凯易佰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报告书显示,公司拟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交易对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所持有的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或“标的资产”)100%股权。本次交易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下标的资产评估值为7.69亿元,收益法下标的资产评估值为7.44亿元。本次交易价格为7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标的资产业务模式、盈利来源及稳定性、相关资产用途及专用性等因素,说明资产重置成本相较于未来现金流折现是否更能反映企业价值及其具体依据;结合通拓科技历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等,详细分析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能否客观反映通拓科技企业价值,资产基础法下是否也存在相关不确定事项或不利影响因素,以及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具体考虑。
同时,结合标的资产被华鼎股份收购时交易定价情况及定价依据,上述股权转让以来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变化及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变化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定价与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定价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对标的资产的评估是否合理公允,是否存在高价从交易对方购买资产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与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详细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并结合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详细说明公司对标的公司供应链等的整合计划安排,详细披露本次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整合管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