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审计存多项缺陷 大华所及两名签字注会被警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6年3月20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纯、赵亭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此次措施是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的金太阳(300606)年报审计工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经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充分,未基于收入确认的舞弊风险假定进行相关测试,且对金太阳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估不到位。
此外,控制测试和函证程序执行不充分,未能有效识别审计中的缺陷和风险,导致审计底稿多处记录与实际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程纯和赵亭亭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这些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需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