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11-01 00:00  宣亚国际(30061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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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截至2024年11月15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12号41幢平房101室公司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具体如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9:30-12:30,13:30-17:3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12号41幢平房101室公司1层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24年11月19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12号41幢平房101室宣亚国际证券部收(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4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姗姗

  电话:010-85095771

  传真:010-85095795

  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612

  2、投票简称:宣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为: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