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南天房产……“宁波老字号”再增20家
中国宁波网记者 周晖 通讯员 商舞
“老字号”是一座城市的历史传承、文化符号和精神记忆,也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最近,第四批“宁波老字号”企业名单公布,共计20家。
经过前四批“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目前宁波已拥有“宁波老字号”153家。其中“中华老字号”12家,“浙江老字号”49家。“老字号军团”持续扩容。
据了解,第四批“宁波老字号”既有来自民生领域,如眼镜、粮油、中药、食品、餐饮、房产中介,也有来自制造领域,如电梯、美术画材、变压器等。
本届“老字号”认定工作共有45家企业申报,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调查鉴别并书面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由相关行业的权威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召开第四批“宁波老字号”认定专家审查会,对提交材料的45家申报单位逐一投票表决,认定出宁波博士眼镜有限公司等20家第四批“宁波老字号”企业,后召开专家认定复核会予以确定。
据宁波市“老字号”企业协会会长张空介绍,近年来,宁波“老字号”出现了许多可喜变化,不少“老字号”通过资产重组、品牌联姻、新老结合等形式重焕新辉,也有不少“老字号”坚守匠心,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和服务。
本次评选中,一是宁波企业参与热情较高;二是品牌类别不断扩大,涉及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食品、餐饮、日用品等商贸行业,工业智造类、服务类企业也纷纷加入,更好地体现了宁波作为制造业强市的综合实力。
第四批“宁波老字号”公示名单。
记者注意到,为进一步推动“宁波老字号”品牌振兴,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版)》明确了“实现动态管理”。
其中规定,“宁波老字号”企业不得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任何人可向“宁波老字号认定委员会”检举,经核实后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宁波老字号”称号,并在有关政府网站或媒体公示。
这些行为包括:玷污“宁波老字号”信誉,产品粗制滥造,损害消费者(用户)利益;
滥施许可,变相买卖“宁波老字号”标识;
转让“宁波老字号”标识,未向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认定委”书面备案、作出相关说明并征求意见;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宁波老字号军团”亮相今年“进博会”。
“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宁波市商务部门每隔2年对已认定的“宁波老字号”进行复查,不符合“宁波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将撤销其“宁波老字号”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参加认定“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品牌创立30年以上(含30年);
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和服务,或自主创新获得国家专利权;
有传承宁波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