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300630.SZ):收到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2024年4月16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普利制药)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普利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普利制药表示,公司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这一监督管理措施,普利制药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