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查股网  2024-12-24 12:09  光莆股份(300632)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23日,厦门证监局在官网发布监管函,决定对光莆股份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提到,经对光莆股份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独立性不足,未在专利、商标、经营场所、人员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独立,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中有关公司独立性情况的相关表述不准确。

  二、2023年年度报告遗漏“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

  三、未及时将厦门光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产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纳入关联方名单进行管理,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存在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存在将委托加工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公司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二是2022年度未及时确认对客户的模具收入,且相关成本核算不准确。三是销售费用存在跨期。四是存货报废及后续销售会计处理不当。五是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

  此外,厦门证监局还对光莆股份时任高管林瑞梅、林文坤、张金燕、管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光莆股份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轶芳、陈益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3日,光莆股份发布公告调减2022年营业收入约3157万元,并补充确认关联交易。(郭钦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