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36证券简称:同和药业公告编号:2023-019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继续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方向为特色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专利原料药中间体。公司积极在抗凝血、抗高血糖、抗高血压、抗痛风,以及镇痛类、抗癫痫、抗抑郁、消化系统类用药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形成系列品种,丰富公司产品线。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公司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和试剂等。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结合公司的质量指标,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采购部根据质量部下达的质量标准通过评选确定原辅料供应商,由质量部评估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正常生产所需原辅料须向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厂商采购。公司采用竞争性比价的模式采购原料,确保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采购员通常获取三家合格供应商的报价(特殊情况可以少于三家),通过比价及综合评判后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原辅料送到公司后,由仓库人员检查接收,并将货物卸在指定区域等待质量部门检测后放行。合格放行的原辅料,由仓库人员按照类别进行入库。
2、生产模式
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通常由若干道工序构成,生产过程中依次产出中间产品和终端产品,其中部分中间产品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也可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生产装置分为专用车间和多用途、多功能车间。市场需求量大的产品安排专用车间进行生产,以销定产;市场需求量不大的产品安排多用途车间进行生产,多用途车间可用于数个品种轮流生产,在产品生产切换时,需对车间设备进行清洗、改造等,切换期间有一段停产时间;完成研发时间不长,市场需求较小,处于市场早期的品种安排在多功能车间生产,情况与多用途车间类似,但轮流生产的品种数量更多。后两种情况公司根据订单计划及市场预测,兼顾生产成本,通过一次性生产备足存货,满足既有订单和临时订单需求。多用途、多功能车间的生产模式会产生较多的产品库存。
公司严格实行GMP的生产管理模式,以销定产并保留适当安全库存,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各产品年度预测的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通过产销协调,结合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及产品库存情况下达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计划落实生产的安排,同时对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质量部门对整个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监控与检验,安环、设备等部门对生产全过程也进行监管。
3、销售模式
(1)内销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模式是直接销售为主,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公司通过网络、贸易商、展销会、拜访客户等方式收集公司产品的潜在销售对象信息,并与其取得联系,实现直接销售。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购货合同》等合同文件约定,公司直接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二是以中间商销售作为补充,部分药品的国内销售通过医药贸易公司进行。
(2)出口销售模式
公司出口销售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
①自营出口
公司产品通过客户的现场审计及出口国主管部门的审批后,货物直接出口给国外最终用户。
②通过国外贸易商出口
某些国家或地区的药政当局要求在进口医药产品时,必须有在本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代理商,办理进口医药产品的注册、审批程序,以便管理和联络;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商业习惯使然,部分终端客户日常业务通常不会直接与供应商联系,而是选择通过贸易商来进行业务交流。公司与一些国外贸易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其专业知识和市场能力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因此,在向此类国家或地区销售时,通过国外贸易商进行出口销售。
③通过国内贸易商出口
根据最终进口国的具体情况,出于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的考虑,公司选择通过掌握特定客户资源的国内贸易商出口的方式实现对外销售,该种出口模式销售占比较小。
(四)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特别是瑞巴派特及塞来昔布,为全球的主要供应商。公司与众多知名跨国医药企业保持着良好、互信与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拥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技术驱动型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平均占销售额的比例为7.74%,不断丰富产品线,技术和新产品储备丰富,结合多年形成的产品质量优势、规模供货能力,满足客户要求,取得客户认可,获得稳定订单。
报告期内,专利即将到期的新产品逐步放量,同比增长40.18%,需求旺盛;CMO/CDMO项目进展顺利,同比增长22.49%;公司在稳步提升国际市场的同时,加强国内注册工作,国内市场开拓成效显著,以塞来昔布、替格瑞洛为代表的在国内注册获批的产品内销快速增长。此外,公司多个产品已递交注册申请,与国际国内众多制剂企业合作关联申报,未来各产品陆续获批并商业化销售后,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的销售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10月,公司成功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6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此次再融资对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同和转债”于2022年7月15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已于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13次“同和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通知“同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2022年8月16日为“同和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8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同和转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同和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2022年8月24日,公司发行的“同和转债”(债券代码:12307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2016年10月1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实施新厂区项目的议案》(新厂区即下文的二厂区),项目名称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项目》。报告期内,二厂区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一期4个车间已在试生产。
3、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二厂区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主要是新建改建部分溶剂罐区、公用工程、对部分车间进行扩建改建。本项目改建部分已完成,新建和扩建部分已于2022年7月开工。
4、2022年7月1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期完成并披露《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