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调低股权激励考核指标 深交所质疑指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
本报记者 刘钊
9月14日,深交所向万通智控发送关注函,就公司9月12日披露的有关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内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说明。
此前,万通智控发布公告表示,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地缘局势和行业未来发展等重要因素,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为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紧密地将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对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从修订内容来看,原激励计划的2023年-2025年三个归属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分别为净利润达到2亿元、2.6亿元以及3.1亿元,修改后的业绩考核指标分别为净利润达到1.5亿元、1.8亿元以及2.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30.77%以及22.58%。
此外,针对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方面,也由原来的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个项目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项可归属比例修改为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当年单个项目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项可归属比例。
万通智控称,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等相关内容,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利于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实际经营偏差太大的考核指标不但难以起到理想的激励效果,反而还会加重员工消极怠工的情绪。若公司因业绩不如预期从而调整考核指标,也显示出在此前激励计划制定过程中存在对公司认识不足、对市场环境定位不准确的问题。理想状态下,考核指标的合理性由股东权衡,但如果以低考核目标的业绩承诺来换取更加便宜的股票,这对其他少数股东是有失公允的。”
从公司近期发布的2023年中报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同比下滑2.68%;实现归母净利润0.61亿元,同比下滑14.68%。以公司原2023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2亿元计算,下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至少要实现1.39亿元才能达到要求,而2022年下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仅有0.62亿元,显然有较大差距。
因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及归属条件设定的具体背景及考量因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前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等。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中原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在合规前提下进行,并且是为了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增强激励效果,那么这种行为可被视为合理的。但同时,在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公司首先应该考虑如何解决内部管理和运营问题,而不是简单地调低相关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