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总承包项目存争议,杭州园林对南昌住建局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市住建局认为,杭州园林作为总承包方,存在转包工程行为,并据此作出了行政处罚。
2月6日晚间,杭州园林(300649.SZ)公告称,起诉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南昌市住建局”)的案件已被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杭州园林证券部工作人员对笔者称,公司已在公告中表示,南昌市住建局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处罚明显不当且违反法定程序,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护自身权益,后续进展请投资者关注公告。
资料显示,杭州园林是A股首家以园林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前身为杭州园林设计院,2002年完成改制任务,并于2011年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截至2月7日收盘,杭州园林报20.45元/股,总市值27.08亿元。
杭州园林与南昌市住建局的纠纷起于3年前。2020年1月,杭州园林发布公告称,公司中标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以下称“金山大道EPC”),并于3月公布该项目的合同签署公告,中标价为1.39亿元,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总工期200天。
根据杭州园林2021年年报,金开大道EPC项目已确认收入为9930.25万元。到了2022年半年报,该项目已不在杭州园林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之列。
但不到一年,该项目就出了岔子:2022年11月,杭州园林突然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因南昌金山大道EPC项目存在转包工程的行为,公司被南昌市住建局责令整改并处以罚金。
这份文件号为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立案调查,金山大道EPC项目,建设单位是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江西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中标单位是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杭州园林将承包的全部施工工程,转给了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市政”)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由杭州市政实施完成。
南昌市住建局认为,杭州园林作为总承包方,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存在转包工程行为,南昌市住建局给予公司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386.49万元,并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行政罚款53.33万元。本次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合计为1439.8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4.08%。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2年8月11日,杭州园林就已收到有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但未及时披露,此后还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关于建筑行业的转包和分包等问题,杭州市一位资深职业建筑经理人向笔者表示:“转包分为整体转包和拆分转包,但两种情况都是违法的。分包的话,限制条件很多,但也往往都不合规,为保证项目质量,(业内)都会避免发生此类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园林在此前披露的《关于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指出,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并于2022年9月15日参加了听证会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彼时,杭州园林称,公司将积极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同时公司将聘请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总结经验,提升项目合规管理水平。
那么,杭州市政是否参与到了金开大道EPC项目呢?前述杭州园林工作人员向笔者表示,杭州市政确实参与了金山大道EPC项目的建设。当问及杭州市政是以何种身份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去的,以及公司与杭州市政的关系时,该工作人员称,“它和公司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