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4日晚间,弘信电子发布公告称,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股库存股予以注销,本次实际注销回购股份金额为927,150.67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编辑 楚丽君)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4日晚间,弘信电子发布公告称,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股库存股予以注销,本次实际注销回购股份金额为927,150.67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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