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跌停再创新低 信披违规股民可索赔 凯伦股份、*ST华仪、国城矿业索赔征集中

http://ddx.gubit.cn  2023-09-25 23:22  凯伦股份(300715)公司分析

2023年9月22日,鸿达兴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鸿达兴业、凯伦股份*ST华仪国城矿业ST花王、ST宏达、华控赛格、ST龙净等上市企业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正如火如荼进行当中,相应广大受损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

鸿达兴业信披违规遭立案

9月25日,鸿达兴业(002002)公告被立案后首个交易日收盘跌停,报收1.90元/股,创2012年12月21日以来新低。公开数据显示,近一年来鸿达兴业累计跌幅达49.2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共计15.93万户,投资者损失惨重。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鸿达兴业此次被立案或并不意外,今年3月14日公司就曾因信披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主要原因是2023年2月24日,公司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显示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为52.28亿元。而公司仅在2021年报中就已经列示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0.46亿元,其后未再披露逾期借款信息。公司在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时,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购买鸿达兴业股票的投资者如果截至2023年9月24日仍持有未清仓的即符合索赔条件。

此外,2023年8月30日晚,鸿达兴业先后公告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前)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不过其中一个核心数据没有变化,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仍然是-476,402,325.70元。半年报公告次日,股价跌幅-9.61%。上述事实显示,鸿达兴业在其半年度业绩为负值的情况下,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履行半年报预告披露义务但未履行,由此误导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其行为符合《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构成要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据此发起索赔。衡财保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索赔区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30日(含当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凯伦股份被立案调查

2023年9月22日,凯伦股份(300715)收到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凯伦股份和凯伦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凯伦股份和凯伦控股立案。

2023年9月8日,凯伦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凯伦股份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为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周转资金,凯伦控股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凯伦股份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临时公告,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报、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

衡财保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8月27日至2023年9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ST华仪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年6月21日,*ST华仪(600290)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3年9月7日,*ST华仪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监管局在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ST华仪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7年度部分风机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披露不准确;二是2018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三是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四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衡财保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国城矿业涉信披违规遭立案

2023年4月24日,国城矿业(000688)披露了一则《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公告》,决定对部分贸易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调减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76亿元,调减2022年上半年营业成本约1.76亿元。9月24日,国城矿业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上述会计差错事项,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日,公司还公告称因前期会计差错事项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衡财保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根据公司公告的相关内容,初步判断投资者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国城矿业,并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索赔条件(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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