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约54.08万元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海川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40782.81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编辑 汪世军)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海川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40782.81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编辑 汪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