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11249.23元
证券日报网讯 1月4日晚间,海川智能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向日葵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11249.23元。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1月4日晚间,海川智能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向日葵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11249.23元。
(编辑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