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可口服?水羊股份、若羽臣代理权之争暗藏合规隐患

查股网  2026-01-08 11:00  水羊股份(300740)个股分析

近日,因美斯蒂克品牌代理权归属问题,将若羽臣(003010)、水羊股份(300740)两家上市公司推至舆论风口。

据若羽臣12月15日声明,自2026年1月1日起,若羽臣与美斯蒂克正式达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若羽臣将作为美斯蒂克最核心的口服美容保健产品线在中国区域的独家总代理,全面负责相关业务。

同日,水羊股份发布《声明函》称,公司作为美斯蒂克品牌在中国境内“独家经销商”,与MESOESTETIC S.L.自2021年起建立长期独家战略合作关系,全面负责品牌在中国市场的运营、推广及销售。任何第三方无权以官方名义开设店铺或发布信息。

而这一突然变故,对于刚刚引入美斯蒂克新产品的水羊股份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据了解,新产品的名称为“DNA焕活饮”,是一款口服产品。官方宣传材料中描述该产品成分中的“白松露提取物”已取得中国、欧洲和美国发明专利,可激活SIRT蛋白家族,唤醒DNA年轻活力。但经了解发现,该原料提取的发明专利是“提供一种从白松露获得提取物用于皮肤化妆用途的方法”,并非用作食品原料。

就相关问题,北京时间财经记者联系水羊股份方面,截至发稿,未获答复。

原料“白松露”为非食品级原料

2025年10月24日,长沙水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在其运营的mesoestetic美斯蒂克账号内发布“DNA焕活饮”上市预热视频,并计划于11月1日开播。

预热视频显示,每月口服6瓶,由内而外焕活年轻态。根据30位年龄31至50岁的女性每个月连喝6天,测试3个月(67天),可实现单位面积细胞密度减少6.4%,下巴轮廓收紧0.25mm,皱纹改善11.59%。

白松露是该口服产品的核心成分,相关宣传材料中有文字描述“甄选意大利阿尔巴‘钻石级’白松露,独有生物液化提取专利,最大限度还原天然生命能量与活性”。宣传材料还称,白松露全球年产仅约3吨,采收期严格限定于每年10-12月。2020年单颗900克白松露拍卖价高达10万欧元。

据悉,白松露生物液化提取专利同时拥有中国(专利号:CN108721155B)、欧洲(专利号:EP3609469B1)和美国(专利号:US11083686B2)三国发明专利。

“DNA焕活饮”详情页中将该专利名称描述为“美斯蒂克专利提取技术”,专利信息显示的申请人是美国ISP投资有限公司,该提取技术在专利摘要中被描述为“提供一种从白松露获得提取物用于皮肤化妆用途的方法,可以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白松露提取物和包含所述提取物的化妆品组合物”。

这款添加了非食品级原料的口服产品,单盒价格达1049元。该产品每盒有6瓶,单瓶30ml,每毫升约5.83元。目前,“mesoestetic美斯蒂克海外旗舰店”内在售的规格有单盒、三盒和六盒,价格分别是1049元、2999元和5099元,分别已售65件、41件和135件,总金额约87.95万元。

水羊股份曾因“美斯蒂克亮白饮”身陷争议

美斯蒂克是西班牙专业皮肤管理院线品牌,是水羊股份众多CP品牌(中国合作伙伴品牌)之一,由水羊股份为其在中国全要素、全渠道、全生命周期的持续发展,提供全套解决方案。

“亮白饮”是水羊股份在2021年引入国内市场的产品,自2022年至2024年,该产品连续三年蝉联电商相关类目赛道榜单第一,成为公司的明星产品。

产品瓶显示其名称是“age element clarifyng W+ elixir”,美斯蒂克官网将其定义为一款“食物补充剂”,而旗舰店客服称:“每月仅6瓶,喝3个月,色斑显著减少12.55%,光泽度+24.59%,白皙度+29.87%,黑色素-16.96%”。

此前,有媒体曝光“亮白饮”存在导致女性例假异常,成分表模糊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针对美斯蒂克亮白饮的产品合规性问题,水羊股份称:“作为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个人自用消费品,其本身无需像国内生产或般贸易进口的保健食品那样,事先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注册或备案批准文号。其产品属性(如膳食补充剂、保健品)主要依据原产地的法律和标准进行界定与管理。”

境内企业或将承担连带责任

和“亮白饮”一样,“DNA焕活饮”也是一款食物补充剂,也可不在国内进行备案就销售。

不过,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活动,就适用《广告法》。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指出:“将专利中用于皮肤外用的功效,引申或暗示为口服后的全身性或系统性效果,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涉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即便其宣传标注了‘实验来源’字样,该实验是否针对口服给药途径、实验设计是否科学、结论是否被权威机构认可、是否适用于人体等,均需严格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李旻还表示:“若该产品未被认定为药品,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明确要求,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均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严禁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而该产品宣称‘收紧下巴轮廓、改善皱纹’等功效,极易被认定为使用了类似医疗效果的表述,暗示产品具有治疗或改善皮肤问题的功能,与非药品广告的合规要求相悖,构成违法广告。”

另外,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委托一家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