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董事会能否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深交所12月13日向*ST越博下发关注函,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针对公司与李占江决议纠纷一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法院二审判决对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构成以及前期董事会决议有效性的具体影响,目前公司董事成员的履职和董事会运作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公司章程等,说明公司董事会能否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目前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印章及证照管理的具体情况,相关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缺陷,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治理层及管理层能否有序运作,内部控制是否能够有效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勤勉履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保障上市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公司是否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第三项情形,如是,要求按照相关规则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如否,要求充分说明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目前,公司前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辞职,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否正常进行,现阶段如何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解决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