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未履行持续性信披义务等违规行为,*ST越博及董事长收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越博12月14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ST越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存在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未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