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越博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再收函
中新经纬2月25日电 因未按照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深交所再次向*ST越博下发关注函。
25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显示,因*ST越博2022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ST越博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2.3条的规定,*ST越博应当于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截至目前,*ST越博仍未披露。
经江苏证监局调查,*ST越博1月31日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2023年业绩预告相关材料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亿元至-2.09亿元,预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8亿元至0万元,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此外,*ST越博尚未披露2022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是否消除,亦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深交所要求*ST越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尽快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并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中新经纬注意到,因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深交所已于2月1日向*ST越博下发关注函称,将对*ST越博及董事会成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
资料显示,*ST越博成立于2012年,于2018年5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新能源整车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方面,上市以来,*ST越博“亏多赚少”,2018年至2022年的5年间,*ST越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3年为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则连续5年亏损。
二级市场上,*ST越博2月23日收涨1.57%报4.52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