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不超5.1%公司股份
新京报讯(记者郑明珠)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顶固集创”)日前发布公告称,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新达、林彩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10%。
公告显示,林新达与林彩菊为夫妻关系,系顶固集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新达现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林新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95%,林彩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0%,为顶固集创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公告同时提到,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在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