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拉卡拉江苏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苏银罚决字〔2025〕21-24号)。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没收违法所得61423.7元,罚款25万元。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拉卡拉 300773)官网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于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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