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9证券简称:惠城环保公告编号:2024-033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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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成熟业务发展的情况下,聚焦环保行业新需求,始终坚持循环经济原始创新,遵循再利用、资源化的综合技术路线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优质产品,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增厚公司收入利润水平,最终实现致力绿色环保、引领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未有重大变化。其中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因经营多年,服务企业增多出现竞争加剧的局面。广东石化由于其炼制原油的特性,采用了高硫石油焦制氢气的技术路线,其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装置是全国首套装置,公司配套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也为国内首套装置,且依托的是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新技术。在此行业背景下,如有类似新装置建设,公司所拥有的高硫石油焦灰渣处置方案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未来,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的发展路线,用科技创新支撑公司寻求更多的发展机遇,落地新项目、新产业,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1)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同时对处置过程产出资源化产品销售的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
1)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主要为炼油企业提供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服务。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公司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包括:
a)FCC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
FCC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可针对客户不同原料油情况,以及多产柴油、多产清洁汽油、多产烯烃等多元化需求进行灵活调整配方并生产,以满足客户对催化裂化装置产品分布、转化率等要求。
b)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
公司将污染较重的废催化剂通过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等生产技术,实现废催化剂金属脱除、比表面积恢复、活性提高等目的,以达到重返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使用要求。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可部分或全部替代催化剂新剂,应用于特定的原料油或特殊的催化裂化装置工况,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c)再生平衡剂
公司将污染较轻的废催化剂通过物理分离、化学处理后实现废催化剂活性提高,以满足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特殊工况使用需求,如催化裂化装置的开工、催化剂跑损时维持藏量和催化剂重金属中毒时置换等需要大量投入催化裂化催化剂的工况。因再生平衡剂活性温和、价格低,使用该产品在确保催化裂化装置平稳运行的同时节约催化裂化催化剂采购成本,提高催化裂化装置的经济效益。
d)蒸汽
公司在处理处置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过程中产出蒸汽,可作为工业能源直接销售。
e)其它资源化产品
其它资源化产品主要为硫酸铝、硅铝粉,以及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过程中的产生的粗钒、粗镍等副产品。
3)三废治理业务
公司三废治理业务主要为炼化企业提供工业烟气治理、低值混合废塑料的收集处置等。
4)其他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其他产品包括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以及分子筛产品等。
(2)主要工艺流程
公司专注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持续创新,以提高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价值,提升资源化产品种类及附加值。
1)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公司收集卸出的废催化剂,经过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处理处置,生产出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以及硅铝粉等产品。
公司销售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通过参与投标或协商谈判的方式与客户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交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客户到所属地环保局办理审批手续,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公司生产场所,办理入库手续后由质检部负责检测分析,生产管理部根据危险废物分析数据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危险废物中添加反应溶剂,生成反应浆液,第二步是对反应后产生浆液进行过滤洗涤、气流干燥,生产出资源化利用产品,整个流程为资源再利用过程,将危险废物转化为可再利用的产品。
2)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处理处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产生的石油焦制氢灰渣,灰渣通过管道输送至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经过烧炭、酸溶、分离等工序,实现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生产出蒸汽,同时还有粗钒、粗镍等副产品。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业务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1)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业务现阶段主要针对长期使用公司资源化催化剂系列产品的合作伙伴及拟开发客户等群体。
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以销定产,分批供货,由销售部负责与目标客户直接沟通获取客户的需求,经过技术交流、样品测试、参与投标等程序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
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格为参考,结合装卸服务、运输半径等因素,由公司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服务价格。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以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客户发货产品配方、回款账期、合作关系等一系列因素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2)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目前仅针对广东石化。针对该项目东粤环保与广东石化签署《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协议》长期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广东石化全权委托东粤环保处理处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石油焦制氢灰渣及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其中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量约为16.7万吨/年,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量约为2200吨/年。广东石化向东粤环保支付处理处置费,同时采购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装置产出的蒸汽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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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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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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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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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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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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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评级,出具编号为联合【2023】3902号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并维持“惠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述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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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9,856,770股,“惠城转债”余额为153,748,400.00元人民币(即1,537,484张)。
2、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成立于2023年5月25日,并于2023年6月29日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拟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东粤化学20万吨/年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正在建设中。
3、2022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6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7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张新功先生发行股票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070,377.3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22.64元。2023年7月24日,上述新增股份发行上市。
4、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注册地址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57号”变更为“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5、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办理80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29日。
6、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4,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15%(以中登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29日的股本结构表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9.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6,729,072.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