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部分股东合计拟减持不超1.9686%公司股份
海能实业12月20日公告,公司特定股东大盛投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万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万股后的总股本比例0.52%。
公司特定股东和盛投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万股后的总股本比例0.44%。
公司股东李伟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12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36.99万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
股东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李伟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咚怡合计拟减持不超447.12万股,即不超1.9686%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