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股东因自身决策转让股权为正常市场交易行为

查股网  2025-05-28 11:46  钢研纳克(300797)个股分析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5月2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钢研纳克提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国新投资作为国资委下属的投资机构,其持有钢研纳克的股份一旦接近4.99%的时候,立马在市场上抛售,可以算积极股东,战略股东吗?

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股东因自身决策转让股权为正常市场交易行为。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