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16: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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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以上议案中的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两位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1.00、2.00、3.00均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1020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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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提案。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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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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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