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及时任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泰林生物2月2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泰林生物2月2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