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注:为突出本次修订重点,本公告就条款的重要修订做对比列示,下述变更将不逐条作为对照列示: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修订了部分标点符号以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如“或”统一为“或者”,“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为“高级管理人员”,“通知书”统一为“通知”),不涉及条款实质性变更;
3、因删除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4、为和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地址保持一致,将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与原来一致。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的版本为准。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6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07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7月0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提案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全部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至提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基于谨慎性原则,提案14.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07月14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07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到公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5、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电话:0577-65728108
传真:0577-65218999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邮编:325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6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838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力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会各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各项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委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