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深交所4月1日对博汇股份发关注函,公司此前公告,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缴纳消费税,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公司2023年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要求说明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