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证券日报网讯 9月18日晚间,美瑞新材发布公告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德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海通证券的保荐协议,中德证券将承接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杨皓然先生、王颖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9月18日晚间,美瑞新材发布公告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德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海通证券的保荐协议,中德证券将承接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杨皓然先生、王颖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编辑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