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37424万元担保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5年6月27日,蒙泰高新发布公告,披露了子公司为孙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2亿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696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推进甘肃纳塔一期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甘肃纳塔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35000万元借款。上海纳塔与工行张掖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甘肃纳塔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37424万元。此次担保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31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上海纳塔持有其100%股权,而蒙泰高新持有上海纳塔80%股权。从财务指标来看,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043.25万元,负债总额388.83万元;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596.04万元,负债总额21.38万元,且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协议中,债权人是工行张掖分行,保证人是上海纳塔,债务人是甘肃纳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等多项费用,担保最高限额为37424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等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930.4万元,截止公告披露日,担保总余额为30506.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