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公司股东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中胤时尚5月9日公告,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厦门吴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吴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吴嘉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致歉函》,股东吴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对规则理解不充分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2022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吴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3.49万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嘉财富、吴嘉产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3.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计算总股本时,剔除截至2023年4月30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08.55万股,下同)。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的规定,吴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时未停止交易,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7万股,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342.26万股,合计349.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并未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构成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