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09证券简称:汇创达公告编号:2024-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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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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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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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海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5年5月18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96.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聚明建设“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80.30万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后,由全资子公司东莞聚明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原项目对应专户余额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和2024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暨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于2024年5月6日与张淑媛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404,318股转让给张淑媛女士,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淑媛)(更新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18,202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2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97,348,392股减少至87,944,0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50.84%。张淑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04,318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4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972,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945,946.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7日和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等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