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17证券简称:特发服务公告编号:2022-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4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8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