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17证券简称:特发服务公告编号:2024-02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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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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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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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人民币现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主要内容为:
(1)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39.6875%股权无偿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
(2)本次股权划转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变更,特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