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价格低于除权除息后发行价违反承诺触及违规,润阳科技特定股东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月7日,润阳科技特定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其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的公开承诺。2022年12月15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94.7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73%。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26.93元/股,除权除息后发行价格25.73元/股,其本次减持价格低于除权除息后发行价格,违反了上述承诺。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