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实控人林正华、陈丽钦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恒而达2月6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陈丽钦自愿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8月07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956万股,及通过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28.6万股,包括上述承诺期间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恒而达2月6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陈丽钦自愿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8月07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956万股,及通过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28.6万股,包括上述承诺期间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