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中访网数据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核查意见,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因此,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