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向一实控人不超2亿定增获通过 华兴证券建功

查股网  2023-11-16 09:54  万辰集团(300972)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讯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72,股票简称:万辰集团)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万辰集团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万辰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沈颖、王楚媚。

  万辰集团于2023年11月14日发布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运营服务支持建设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7,699,115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泽宁。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王泽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王泽宁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万辰集团表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王泽宁直接持有公司5.08%的股份,并通过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6.68%的股份,通过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19.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1.26%的股份。考虑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泽宁,故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023年9月22日,万辰生物发布公告称,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中文)“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的证券简称“万辰生物”,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中文)“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万辰集团”,证券简称启用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万辰生物2021年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佟牧、肖继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8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7.19元/股。

  万辰生物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1.6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860.29万元,较原拟募资少37143.3万元。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万辰生物原拟募集资金60,003.59万元,用于年产21000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日产60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食用菌良种繁育及工艺开发建设项目。

  万辰生物发行费用合计为4,731.34万元,其中民生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3,2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