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SZ):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到警示函
2025年3月18日,金沃股份(300984.SZ)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将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披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