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项违规行为 奇德新材及公司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
每经记者 孔泽思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18日晚间,奇德新材(SZ300995,股价20.58元,市值17.32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警示函》中列示了奇德新材多项问题。奇德新材对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2023年10月底,奇德新材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有关设备资产在2022年末的情况进行了追溯性减值评估,确定应于202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81.7万元。上述情形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
其次,奇德新材将2022年收到的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共146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
奇德新材还存在对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余额最高为473.08万元。经查,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对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733.02万元,对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74.51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均未作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进行披露。
此外,奇德新材还存在未准确、完整披露资产受限情况,以及内部往来的财务核算错误问题。
广东证监局表示,饶德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云峰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艳群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魏国光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奇德新材主要产品是以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 精密注塑模具和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婴童推车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关键结构件、运动器材核心结构件、汽车配件功能部件等。
根据2023年三季报,公司今年前三季度营收约2.02亿元,同比增加3.28%;归母净利润约433万元,同比减少73.99%;基本每股收益0.0515元,同比减少73.96%。